一、項目名稱:廣州市穗泉水質檢測有限公司純水儀(1臺)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PYZH2018-75
三、招標單位:廣州市穗泉水質檢測有限公司
四、項目內容:純水儀(1臺)(含主機配件包(一套);取水手臂(一套);初始化柱(兩套);精制化柱(兩套);終端精制器(兩套)(去除微生物、痕量離子為目的))(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
五、供貨期:合同生效后60天內交貨,交貨時,乙方必須提供貨物的出廠合格證等證
明文件。
六、總價限價(含稅):¥158,000.00(大寫:人民幣壹拾伍萬捌仟元整)(合同價款包括但不限于:供貨范圍的貨物及隨機附件的制造、運輸、包裝、拆卸、安裝、調試、稅費(含增值稅及進口部件的關稅等)、保險以及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費用甲方概不承擔。)
七、合格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聲明在經營活動及投標活動中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活動和涉嫌違規(guī)行為。
(三)投標人具有同類設備的相關銷售業(yè)績(提供用戶證明或合同資料)。
(四)投標人須在廣東省內設有固定售后服務機構,提供租賃證明或產權證明
(五)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八、招標信息公示時間:2018年10 月31日-2018年11月2日
九、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2018年11月5日
十、招標文件獲取:
(一)獲取時間: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5日辦公時間內
(二)獲取方式:
1.現(xiàn)場遞交資料:經辦人帶相關資料前往水務公司采購部現(xiàn)場報名,通過初審后獲取。
2.紙質件郵寄方式:報名所需資料以郵寄方式到水務公司采購部,通過初審后獲取(收件時間以投標截止日期的辦公時間內為準)。
3.電子郵件方式:把相關資料蓋章后,彩色掃描發(fā)至采購部電子郵箱:panyushuiwucaigou@163.com,通過初審后獲取。
(三)獲取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清河西路11號
(四)獲取招標文件提供下列資料(加蓋公章):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2.業(yè)績材料;
3.廣東省內設有固定售后服務機構證明材料;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加蓋公章;
5.若經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十一、開標
(一)開標時間:2018年11月7日15點正(如有調整,按采購方最新通知為準)
(二)開標地點: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清河西路22號
(三)評標方式:以綜合評分法確定最高得分的供應商為中標供應商。
(四)要求: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授權書原件及密封完好投標文件準時到場。
十二、投標文件遞交份數(shù):正本1份,副本2份;商務投標文件與報價文件合并裝訂。
十三、投標保證金、現(xiàn)場考察、答疑會時間及地點:
(一)本項目不需要投標保證金。
(二)本項目需要現(xiàn)場考察。
(三)本項目不需答疑會。
十四、招標疑問澄清:如投標人對項目有疑問,請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日內將有關疑問以書面形式送達給招標人反映,招標人在收到疑問原件的第二天作澄清并通知各投標人,逾期不得再對招標文件的條款提出質疑。
十五、聯(lián)系事項
(一)項目聯(lián)系人:劉先生
(二)招標人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清河西路11號
(三)聯(lián)系電話:020-84825460
十六、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投標邀請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二)中標結果將在水務公司網(wǎng)站公示3個日歷天,投標人對招標過程或評標結果有投訴或發(fā)現(xiàn)違法違紀活動,可向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察審計部(020-84826498)或采購方(020-84825460)聯(lián)系,但需對投訴或舉報內容的真實性承擔責任。中標結果公告期間無異議的,招標人向中標人發(fā)放中標結果確認書。